巴菲特致股东的信.投资原则篇

附录一 巴菲特合伙公司历史收益

附录一

巴菲特合伙公司历史收益


《巴菲特致股东的信.投资原则篇》附图1-1.jpg

《巴菲特致股东的信.投资原则篇》附图1-2.jpg

资料来源:《格雷厄姆和多德都市的超级投资者》,摘自“致股东的信”。

注:(1)参考基准是道琼斯指数涨跌变化加上持有这一指数当年理应获得的股利分红。表格中包含了合伙公司经营期间的全部年份。

(2)1957—1961年的收益包括了之前年份全年的有限合伙人除去全部费用外的收益,但是没有除去合伙人分红或者普通合伙人的利润分配。

(3)1957—1961年的收益计算方面,以当前的合伙协议为准,允许对普通合伙人进行分红,但是不包括有限合伙人每月从中抽回的资金,再以最终得到的合伙基金先前的收益为基础计算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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