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致股东的信:投资者和公司高管教程

|第8章 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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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A.并购【注1】

 

有关并购的会计应用是目前一项相当有争议的话题,在所有事件尘埃落定以前,甚至连国会都有可能会介入干涉(这听起来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当一家公司被购并,GAAP(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容许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一种是购买法;另一种是权益合并法。要运用权益合并法,交易的标的必须是股票,至于购买法则使用现金或股票皆可。但不论如何,管理阶层通常很排斥使用购买法,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的会计账上会因此多出一项叫作“商誉”的会计科目,而此后商誉要分年摊销。意思是说,在合并完成后,公司每年都要提列一笔为数庞大的商誉摊销费用,列为损益数字的减项,而且时间可能长达数十年。相反,权益合并法避免了商誉科目的麻烦,这就是为什么管理层喜欢使用权益合并法的原因。

如今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有意取消权益合并法,此举遭到许多CEO的跳脚反对。这将是一场激烈的纷争,为此我们必须站出来发表个人的意见,首先我们同意许多经理人认为商誉摊销常常是不符合实际的说法。【注2】

对于强制规定摊销的会计原则,通常导致与现实严重不符,从而引发相当麻烦的问题。大部分的会计费用与实际状况相关联,虽然无法准确地反映出实际状况,但最起码差异不大。举个例子来说,折旧费用的计提虽然无法完全地反映出实体资产价值减损的真实情况,但这种做法至少与现实发展的方向相一致。实体资产本来就必然会逐渐减损,同样的存货计提跌价损失、应收账款计提呆账费用,以及保修责任计提准备等都是反映潜在成本的合理做法,虽然这些费用成本难以准确地计算出来,但确实也有加以估计的必要。

但与此相对的是,经济商誉在许多情况下,并不会减损或消失。事实上在大部分情况下,商誉不但不减少,反而会随着时间的累积而增加。在某些特质上,经济商誉反而类似土地,两者的价值都会上下波动,但何时会增加,何时又会减少却不一定。以禧诗糖果的例子来说,在过去的78年里,其品牌价值以不规则但快速的速度成长。而只要我们经营得当,其品牌价值增长的态势会继续维持另一个78年。

为了避免商誉不当的摊销,伟大的经理人们宁愿选择拥抱不当的权益合并法。这项会计创意源自于两条河流在汇流后,不再分彼此的概念。在这种概念下,被另一家更大公司购并的公司并不算是被“买下”的(尽管它们通常会得到相当的合并溢价),因此,合并的过程没有商誉的产生,自然也就没有随后令人感到麻烦的商誉摊销发生。取而代之的,是这两家公司合并后的实体,仿佛一开始就被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

关键词:购买法vs 权益合并法

 

有点咬文嚼字,事实上这与合并背后所代表的真实情况大不相同。毫无疑问,既然有交易,就一定有购并方与被购并方,不管你如何构建交易的细节,一定有一方是被另一方买下。其实很简单,只要你问问交易双方的员工,谁是征服者,而谁又是被征服者,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绝对不会搞混。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FASB的坚持绝对是正确的,在大部分的购并案中,绝对有买卖的性质存在,当然确实也有真正的“对等的合并个案”发生,但出现的概率实在是少之又少。

芒格和我始终相信,应该有一个与现实相接轨的方法,可以同时满足FASB想要正确记录真实交易的想法,也能反映经理人反对商誉不当摊销的呼声。我认为首先购并公司应该以公平市价列出其投资成本,不管是支付现金还是股票。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账上会出现大笔的经济商誉,但我们应该让这项资产继续保留在会计账上,而不是分年摊销。之后,如果公司的经济商誉真有减损的情况(这不是没有可能),那么就按一般判断资产价值是否减损的方式进行计减。

如果我们提出的方案获得采纳,预计将会追溯适用,以使全美的购并会计处理原则都一致,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乱象纷呈。可以预见的是,一旦这项方案开始施行,公司管理层一定会更审慎地处理购并案,基于真实股东利益的实际后果,小心评估到底应该使用现金还是股票,而不只是看合并后的会计账面损益而已。

批注:

注1:1999年。

注:2:参阅第6章D节:经济的商誉vs.会计的商誉。


 第2节

B.分部数据和会计合并【注1】

 

1988年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有一个很重大的转变,依新规定,伯克希尔必须将所有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进行合并。在过去,互助储贷(Mutual Savings and Loan)与斯科特·费泽金融(Scott Fetzer Financial,主要从事世界百科全书与Kirby吸尘器分期付款的信用公司)的合并只须一次计提投资损益即可,意思是说:①仅将被投资公司净值,按投资比例,以投资权益显示在伯克希尔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②仅将被投资公司年度损益,按投资比例,以投资损益显示在伯克希尔的合并损益表上。但是现在,我们必须将被投资公司的资产与负债、营收与费用,放进合并的财务报表上。

这项变化强调了公司也要报告其他部分信息的需求。企业形态越复杂的公司,其按传统财务报表所加总出来的数字越没有意义,越没有办法让投资人回答前面所提的三个问题。事实上,在伯克希尔我们会准备合并数字的唯一原因就是要符合外部规定,而芒格和我看的则是另一套信息。

现在,我们被要求在财务报表上将更多的数字合并在一起,我们现在决定公布更多的补充信息,有助于帮助各位来衡量企业价值与管理的表现。(伯克希尔将责任转移给债权人的能力——我们之前提到的第三个问题——应该很明确,不管是看什么样的报表。)在这些补充信息中,我们不一定会依照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甚至不会以公司来区分。相反,我们会试着将同性质的企业汇总在一起,有助于大家分析,而不是被一大堆信息所淹没。我们的目标是呈现给你们重要的信息,就像你我换位思考一样。

批注:

注1:1988年。


 第3节

C.递延税项【注1】

 

先前我曾提到在1990年会有另一项会计规则的重大变动,主要与递延税务的计算有关。这项规则既复杂,又极具争议性,以致原定于1989年的实施,不得不延后一年。

当这项规则开始实施后,对我们有几个方面的影响,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必须重新计算旗下保险公司所持有的未实现股票资本利得,以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方式。

现在,我们在这方面的负债分为几层。对于1986年以前的未实现收益,大约在12亿美元左右,我们以28%的税率估算。对于1986年之后的未实现收益,大约在6亿美元左右,我们以34%的税率估算。这其中的税负差异上升反映了1987年起调整税率的差异。

然而,现在看来,新的会计规则要求我们从1990年开始必须将所有未实现利益的预估税率按照34%执行。经估算,光是这一项做法就会使我们的年度盈余(以及我们的财报净值)减少7100万美元。这个规则也会对财报上的其他项目产生影响,但是对于我们的盈利和净资产影响不大。

我们不认为这项递延税计算规则的变化有其强烈的必要性,因为对于伯克希尔而言,不管税率是28%还是34%,都不能反映我们公司的实质现况,因为我们从来不考虑出售我们具有庞大未实现利益的股票

新的会计规则有可能被采用,会要求公司将所有的利得以现行的税率估算(不管实际可能会是多少)。如果以34%来计(等于将税率提高6个百分点),这样的规则可能会大幅增加我们递延所得税的负债,并使我们的账面净值减少约7100万美元。由于新提出的规定引发相当大的争议,最后的结果尚难定论,所以目前公司账上尚未做此调整。

如果我们在年底,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我们持有的全部证券,我们应该支付的税项超过11亿美元。这11亿应税金额就是我们的负债,它等于或是类似于,在年终之后的15天里应该结算给贸易商的应付账款吗?当然不是,尽管二者在公司审计净值方面具有同样的效果,都是减掉11亿美元。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难道这项估计所得税负债,会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意愿要把股票卖掉,所以政府收不到所得税,就表示它不具重大的意义吗?答案很显然也不是。

以经济术语而言,这项递延税项的负债就好像是美国财政部借给我们的无息贷款,而且到期日由我们自己来决定。(当然,除非国会修改税法,将课税时点提前到未实现资本利得之前)。这种“贷款”还有一项很奇怪的特点,它只能被用来购买某些特定的、升值的股票,而且额度会随市场价格变动,有时也会因为税率变动而改变。事实上这种递延所得税其实有点类似于资产移转时所要缴纳的交易税。事实上,我们在1989年只出售了一小部分持股,总共产生了2.24亿美元的资本利得,因此发生了7600万美元的交易税。

关键词:一动不如一静

 

由于税法运作的方式,如果情况许可的话,我们偏爱的瑞普·范·温克尔(Rip Van Winkle)式的投资方式,较之疯狂短线进出的方法,这种方式有一个很重要的绝对优势。必须强调的是,我们并不是因为这种简单的算术就倾向采用长期投资的态度,没准儿经常性的变动有可能使我们的税后报酬高一些,事实上,很多年前,芒格和我就是这样做的。

但现在我们觉得一动不如一静,虽然这样做的投资回报看起来可能会少一点。理由很简单,我们已经找到相当难得的、令人满意的商业合作关系,并享受珍惜我们彼此间所发展出来的情感。做出这种决定对我们来说一点都不困难,因为我们相信这样的关系一定会让我们有一个满意的投资成果,虽然它可能不是最佳的。要我们舍弃那些已经熟悉的、欣赏并尊敬的人,而把时间浪费在我们不认识、且人格可能会在平均水平以下的人身上,我们觉得实在没有意义。

一项与递延所得税有关的新颁会计规则在1993年开始生效,它取消了我们先前曾经在年报中提过会计账上的二分法,而这又与我们账上未实现投资收益所需计提的应付所得税有关。以1992年年底计,这部分未实现收益高达76亿美元,其中64亿美元以34%的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剩下的12亿美元则按发生时点按28%计算。新的会计规则要求我们必须以现行税率估计所有递延税项,我们也认为这样的做法较合理。

新颁的规则意味着,从1993年的第一季开始,我们未实现的股票收益就必须以34%的税率来估算,因而增加我们所得税的负债,并使净值减少7000万美元。新规定也使我们在计算递延所得税时,在几个地方做了一些小的修正。

未来税率有任何变动时,我们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净值也必须马上相应做调整。这个影响可能会很大。不过无论如何,真正重要的是我们在最终出售证券,那些资本利得由“未实现”到“实现”时,所适用的税率到底是多少。

批注:

注1:1988年,1989年,1992年。


 第4节

D.退休福利【注1】

 

另一项会计规则的重大变化在1993年1月1日开始实行,强制要求所有企业必须确认公司员工退休后健康福利负债的现值。虽然先前GAAP也曾要求企业必须先确认未来必须支付的退休金,却不合理地忽略企业未来必须承受的健康保险成本。新规定将会使得许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大笔负债(同时也会使净值随之减少),另一方面,往后年度在结算时,也会因为须确认这方面的成本而使得利润缩水。

在进行购并时,芒格和我也会尽量避开那些背负高额退休金负债的公司。因此伯克希尔虽然目前拥有超过数以万计的员工,但在退休金方面的负债和未来的退休后负债成本并不严重。不过,我还是必须承认,在1982年时我曾经差点犯下大错,买下一家背负沉重退休金福利负债的公司。所幸的是,后来交易因为某些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告吹。在1982年年报中报告这段插曲时,我曾说:“如果在年报中我们要引用一些插图,用以展示过去一年有何令人觉得可喜的进展,那么两大页空白的跨页插图,可能最足以代表当年度告吹的交易。”不过即便如此,我也没有预期到后来情况会如此恶化,当时另外一家买主出现买下这家公司,结果,公司不久便倒闭关门了,数千名的员工也发现大笔健康福利的承诺全部化为乌有。

最近几十年来,没有一家公司的CEO会想到,他应该向董事会提出这种没有上限的退休后健康福利计划,就像其他公司一样。他不必具有专业的医学知识,也能知道越来越高的预期寿命以及福利支出将会把一家公司拖垮。但是即便如此,很多经理人还是闭着眼睛,让公司透过内部自保的方式,投入这种永无止境的大坑洞,最后导致公司股东承担血本无归的结果。就福利而言,没有上限的承诺所代表的就是没有上限的负债,这种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了一些美国大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我认为之所以会有这种不顾后果的行为,部分原因是由于截至目前,会计规则并没有要求公司将这种退休后的健康成本呈现在会计账上。相反地,会计原则允许采取现金发生制,此举大大地低估了累计的负债。而公司管理层和他们的会计师采取的态度就是眼不见为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同样是这批管理层,竟然还常常批评国会对于社保或其他计划采取现金发生制的思维,根本就不顾未来年度所可能产生的庞大负债。

公司管理层在思索会计原则时,一定要谨记林肯总统最喜欢的谜语之一:“如果一只狗连尾巴也算在内的话,总共有几条腿?”答案是:“四条腿,因为不论你是不是把尾巴当作一条腿,尾巴永远都是尾巴。”这句话提醒管理层应该记住,就算会计师愿意帮你证明尾巴也算是一条腿,你也不会因此多了一条腿。

批注:

注1: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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